【新疆】神新能源公司活性炭分公司炭化尾气处理系统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CSIE14042219
中国经济导报网 2014/6/25 9:00:00 阅读次数:2332
神新能源公司活性炭分公司炭化尾气处理系统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140422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新能源公司活性炭分公司炭化尾气处理系统改造EPC总承包(招标编号:CSIE14042219),招标人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神新公司活性炭分公司厂址位于甘泉堡煤化工业园区。甘泉堡煤化工业园区是米东新区规划拟建设的以煤炭深加工为主的高科技工业园,园区距乌鲁木齐市中心约40公里,距乌鲁木齐火车南、西、北站均在43公里以内,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51公里。活性炭分公司氧化、炭化工段炭化炉产生的炭化尾气通过烟道直接进入立式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处理后的烟气经过半干法脱硫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目前由于炭化尾气在实际运行中经常发生由于焦油凝结及煤粉沉积等导致烟道堵塞,并影响焚烧炉的焚烧效果。现采用EPC(设计、设备采购、建设安装施工)模式对系统进行改造,以解决该问题。
招标范围:本项目对神新能源公司活性炭分公司炭化尾气处理系统改造进行EPC招标,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改造的设计、采购、运输及储存、土建、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等工作。
建设地点:神新公司活性炭分公司厂址位于新建甘泉堡煤化工业园区
施工工期:业主要求签订合同后,50天内完成系统改造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B. 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化、冶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冶炼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C. 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人应有类似的尾气焚烧处理设计、施工业绩,且使用装置连续安全稳定运行不少于12个月(提供合同并列出具体的使用厂商名单、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D.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的一级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安装专业)资格;
E.其他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停产和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无诉讼证明材料);
F. 自治区外企业需办理进疆备案许可证(可中标后提供);
G.自治区外企业需提供企业印签备案(可中标后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
4.注册审核步骤流程
(1)网上登陆 www.shenhuabidding.com.cn 主页—“供应商登陆”—“供应商注册”,之后填写 “供应商注册信息” 并上传相关证照资料,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注意留存账户和密码信息);
(2)注册原件审核需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3)已完成注册并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不必重复办理;
(4)其他报名所需携带资料见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款接受现金购买或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电汇,电汇时需在备注栏标明CSIE14042219标书款。(投标单位在资质审核通过后方可汇款,标书款接收单位: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银行账号:64001123000052500182,开户银行:建行宁夏银川森林半岛支行)。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7月1日,上午9:30-13:00,下午15:30- 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新疆项目部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神华新疆能源公司院内
联系人:卢朝晖、王艳、郭飞、董云冠,电话:0991-6809913、0991-6803621
(4)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4)2013年财务审计报告; 5)业绩证明资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6)项目经理证件;7)联合体协议书。
(5)投标人需携带以上验证内容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同时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备注:
(1)标书款采用电汇,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中汇出,如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标书款无法及时入账或退回的,后果自负。
(2)报名审查合格后再电汇标书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15日10时00分,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军区西虹宾馆二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经济导报(www.ceh.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中路518号
联系人:刘柱
电 话:0991-680920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新疆项目部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中路518号神华新疆公司院内)
联系人:卢朝晖、王艳、郭飞、董云冠
E-mail: shenhuaxinjiang@126.com
电 话:0991-6809913、6803621
传 真:0991-6803664